资的ATR72。
FAA给出的事故原因,是当时该区域的过冷水滴平均直径超过100微米,最大的甚至有2毫米之多,远远超出了现有标准中对于结冰和防除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因此航班在飞行过程中遇到突然形成的过冷云团和水滴,机身上产生了混合的毛冰和明冰。
ATR72飞机上的膨胀除冰装置完全没有能力应对这种程度的积冰,但飞行员并不清楚,而是按照常规的流程打开襟翼,准备压下机头降落。
后面的剧情,就跟华夏那些坠毁的运8比较接近了。
原本就已经接近极限的飞机直接因为这个放襟翼的动作而失去平衡,一头栽到了地上。
很明显,尽管这次EMB120的空难事故还没出正式的调查报告,但考虑到这种飞机和ATR42一样,都是以膨胀除冰作为主力除冰方式,恐怕结果也会差不多。
而这就是FAA发难的点。
在三年时间内密集发生两起因为过冷大水滴(SLD)结冰天气条件而导致的空难,显然已经不能被当做是小概率事件。
因此FAA提出,要更新其适航审定标准中涉及到防除冰的部分,也就是FAR-25部附录C,加入对冻雾/雨和冰晶&过冷水滴混合结冰条件,也就是100微米量级液滴直径的审定内容。
在这个公众关注度极高的时候,祭出航空安全这种正确性拉满的大棒,自然不只是因为FAA心善。
就飞机积冰这个领域而言,无论理论还是工程,美国人仗着五大湖区的优势气候条件,一直以来都是远远走在世界前列的(至少在之前是这样)。
而他们这次提出来的新条件,欧洲的航空企业光靠自己根本来不及进行研究。
甚至连JAA(EASA的前身)方面也很难独立进行审定。
一旦标准通过,那整个欧洲的航空业,至少在几年之内都要在这方面受制于FAA。
而美国那边提出的条件是,如果欧盟能够批准波音和麦道的并购,他们就会暂缓提出这项修改意见。
面对这种虚空造牌的玩法,如今还心气尚高的欧盟自然是不愿意认怂的。
但似乎又没什么好的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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