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走过去,将它抱了起来,往厨房里走,道:“这是村子里除了老师以外,唯一的幸存者,好像还不到两个月。它的前肢被子弹擦伤,幸好没有伤到骨头。老师回来后便养着它,跟着吃些残羹剩饭,没想到竟活了下来。”
清平子点了点头,之前他们来的时候,狗没有出现,看起来经验丰富,现在对着他叫唤,多半是因为狗血的气味。
“这个世道,要么变成老老实实的顺民,要么变成有血性的疯子,进而匪盗,目的都一样,求一条活路。所以,那位周主任要带着家人逃去天泰,也无可厚非。如果天泰真有你们口中说的那样好,真正见识过的人,活在不知哪天便会死的恐惧中,有条件都会选这条路。那些不走的人家,是因为没必要。”饭桌上,听清平子说起出村后的经历,左师丘一边夹了菜往嘴里送,一边说着话,“宫疏雨的手艺还不错,很少能吃到这么好吃的。”
“魏郡的家里还有不少,老师要是喜欢,便多吃些。”
清平子夹了一块腊肉,瘦肉吃了,肥的那边扔在脚下。趴在他脚上的黑狗一口咬住,胡乱吞了下去,又昂起脑袋望着他。
洗净尘埃,黑狗便没再对着他叫唤,试探了几次,见没有威胁,与他玩耍起来。吃饭的时候,桌子下的小狗在三人的脚上都趴一会儿,等着吃的。
“要带它回去养吗?”清平子又扔了一块肉下去,随后看着宫疏雨。
看得左师丘有些心疼,太浪费了。
“我觉得挺可爱的,不如带回去养着吧,能活下来,挺不容易。”宫疏雨点了点头,“我见它虎头虎脑的,老师说没有名字,便给它取了一个小虎。”
“汪、汪汪!”黑狗叫了几声,起身摇着尾巴,从清平子脚上,转移到了宫疏雨的脚上。
“你说的对,能在屠村中活下来,确实不容易,这便是它的命。那便养着吧,贫道也挺喜欢狗的。日后好好调教一番,将来得道成仙,带着它上天去找哮天犬一决胜负,削了二郎真君的面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