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而在此前,1980年中央75号文件,已明确规定了“不准雇工”
各方面对陈志雄雇工的质疑和指责,迅速闹到了人民日报。
1981年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一文,介绍陈志雄承包集体鱼塘的情况后说,此事有分歧,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争论的焦点是:“雇工算不算剥削?”“能不能跨队承包?”
为此,人民日报开辟了“怎样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的专栏,展开讨论。
讨论历时三个月,至8月30日结束。
这次讨论,发表文章21篇。
最后一篇是佘大奴、黄克义的文章:进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经济,可以视为此次讨论的一个总结。
文章认为,陈可以跨队承包,也可以雇工,雇工也不算剥削,因为他的“收入比其他人高,主要是多劳多得,是无可非议的”。
这场讨论中,最重要的成果,是中央书记处政策研究室的经济学家林子力,从马克思资本论的一个算例中,推算出一个结论:“8个人以下就叫做请帮手,8个人以上就叫雇工,8人以下不算剥削。”
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中划分“小业主”与“资本家”的界线。
按马克思的计算,在当时19世纪中叶,雇工8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而超过8人,则开始“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是为资本家。
这就成为社会主义正统的政治经济学标准。
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七上八下”是一条铁定的界线。
由此,中央当时就出台文件,规定家庭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雇工不能超过8个,超过八个就要限制,尤其是党员干部不能超过8个雇工。
陈志雄恰恰没有越过这条界线。
尽管有了“七上八下”的理论标准和界限,关于陈志雄的“雇工”行为的争论仍然没有平息。
1982年1月,在春城召开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讨论会,两位来自羊城社科院经研所的与会者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
报告认为,陈志雄的大户承包已经不是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经营,而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规模经营,其资本主义性质是非常明显的。
新华社记者以这份报告为根据,写成粤东沙浦公社出现一批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承包大户一文,刊登在1月17日出刊的国内动态清样上,引起了中央的重视。
面对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当时的中央高层领导人意见也并不统一,但总体上均持谨慎态度。
譬如:
时任的乔木在给粤东省委的批示里写道:“附上一份材料,不知确实性如何。如果属实,不知省委怎样看法?我个人认为,按这个材料所说,就>> --